
简介:从这两方面来说,嫡子和庶子拥有同样的权利。就是那个提出著名的‘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’的程颐程老夫子,他爹热心的操办外甥女再嫁的事,还被他写在家传中大力赞扬,他自己的侄儿媳妇改嫁也就改嫁了。过去父母体罚子孙,是律法许可的,只要不死就没事,要是打死了,如果是失手,也没罪,如果是故意的,罚的也极轻,没用刀把孩子弄死了徒一年半,动刀杀死徒两年。” “咦,这就奇怪了,你们都是同类,它还祟你,难道不知道同类相惜这个道理的?看过一本笔记,专门有一篇写关于避讳的,今天翻了出来,想想还是幸福的,至少今天,我们不用去这么“避讳”了,当然我们有其它更多莫名其妙的避讳,历史在进步,or倒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