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简介: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学、医学和其他技术人员,对新药进行审评,对已经批准生产的药品进行再评价。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药典委员会,负责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。对有配伍禁忌 或者超剂量的处方,应当拒绝调配;必要时,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,方可调配。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,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,发给新药证书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最新章节
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章节目录
-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 全文阅读
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:第一章总则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》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
- 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
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: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》第五章药品管理
- 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 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
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:第七章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》第八章药品监督
- 第九章法律责任 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
- 第十章附则 -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修订版 最新章节